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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人走入犯罪深渊的“大法”

深入揭批“法轮功”歪理邪说
2000-06-27 来源:光明日报 刘汉俊 我有话说

世界上有没有一种鼓动“弟子”们“头掉了身子还在打坐”、“流点血才好”的“法”?

有,那就是李洪志的“法轮大法”。

1996年6月17日《光明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反对伪科学要警钟长鸣——由〈转法轮〉一书引出的思考》,引起“法轮功”邪教组织内部一阵混乱,有的练习者幡然醒悟、迷途知返,有的练习者对“法轮功”将信将疑,也有的练习者执迷不悟,在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操纵下继续“弘法”、“护法”。为稳住阵脚,继续利用、控制、操纵练习者,李洪志在“经文”《法轮佛法——精进要旨》中称:“就是叫那些修得不精进的弟子看到自己的不足,叫那些混事的表现出来,叫那些变相破坏的显露出来,叫真修弟子圆满”,“大法是宇宙的,贯穿到常人社会中。这么大的法传出来,一切的一切能不做安排吗?所发生的事不是在考验大法弟子心性吗?”实际上,《光明日报》的文章发表后,李洪志怕得要命——怕在科学精神的感召下,他的“法轮功”土崩瓦解。于是故做镇静,把对待《光明日报》文章的态度作为考验“弟子”的一次机会。

在“考验”面前,李洪志认为有人“怕”了,于是他虚张声势地说:“有人怕,怕什么?弟子们哪!你们不是听我讲过,一个人修成罗汉时,心里产生怕的念头而掉下来了吗?什么常人之心都得去呀!”“怕什么,头掉了身子还在打坐的”。

……

李洪志通过这种手法,恫吓和蒙蔽了不少练习者,怂恿和教唆少数练习者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我们看到,正是在他所谓对“人心”的“考验”下,一些练习者为了“真修圆满”,不放弃任何一次“消业”的机会,置法纪于不顾,充当“法轮功”邪教组织反政府、反人民的工具;有的练习者走火入魔,上演了“上吊自杀”、“以身护法”、“剖腹找法轮”、“残杀亲人以灭魔”等悲剧。这些教唆人的恶果与国外的邪教组织制造的种种恶性事件没有任何本质上的区别。李洪志用受害者的生命和鲜血为自己涂脂抹粉,蘸着受蒙蔽者的鲜血书写他所谓的“真、善、忍”,甚至企图用不明真相的练习者的血肉之躯作为向政府讨价还价的筹码,其用心何其恶也!

然而,这一切都被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说成是“关键时刻看人心”的机会。要说真正的“机会”,是《光明日报》的这篇文章,给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充分暴露真实用心和反动本质的机会,同时也是练习者识别真伪、认清邪教本质、从思想上警惕邪教毒害人的一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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